秘书处
工作职责:
1.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;
2.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;
3.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4.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5.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,报理事会审议;
6.拟订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,报理事会审议;
7.拟订内部管理制度,报理事会批准;
8.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